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即日起教职工因购房一次性支取住房补贴的,无需进行公证和担保,经履行相关财务流程后即可享受合同约定的住房补贴待遇。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2-85358586
特此通知,望周知。
人事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