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南开大学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意见》(南发字〔2020〕7号)的要求,为保证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评聘工作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报名单位
专任教师向各学科教师系列评聘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其它专业技术系列人员向所在系列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员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
二、报名材料
报名所需提供申报材料清单及申报材料说明详见附件二。
三、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具体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请见附件三,其中部分程序的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微调,人事处届时将另行通知。
各系列报名时间为5月6日–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接受报名单位自行安排。审核申报情况合格后,各单位需将报名人员名单及业务清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汇总材料和报名材料等材料于5月18日–20日报至人事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zjk@sqdhcn.com。
四、审核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填写《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对存在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禁行行为的,采取“一票否决”,不得接受其报名申请。
2.请各接受报名单位按照各系列职务评聘条件严格审核申报者的报名资格,不符合评聘条件要求的申报者不具备报名资格,各接受报名单位不得接受其报名申请。
3.请各单位核对申请人前两年的绩效考核结果,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使用的相关要求审核申请人的报名资格。
4.对于晋升同一级别职务申报次数的要求,以《南开大学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意见》(南发字〔2020〕7号)的相关规定为准,各接受报名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次数。从本年度评聘工作正式开始,申报次数以申报者通过所在学科(学院)或系列牵头单位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公示等程序,由所在学科(学院)或系列牵头单位推荐报送至人事处为统计依据。
5.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各接受报名单位必须组织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有虚假情况,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并重型申请人的《教师系列个人申请表》中的“教学工作情况”需要申请人先到所在学院(单位)教学管理相关科室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然后再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
7.教师系列教学为主型申请人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学院(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复核申请人报名资格、汇总报名材料,并进行统一报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五、其他申报相关问题说明
1.对于在SCI和SSCI等收录的国际期刊上发表文章的时间认定,既能以纸质版正式公开发表的时间为准,也能以在线电子版发表时间为准。如采用在线电子版发表时间,则要求所提供的电子版文章中必须有明确的Available online时间和DOI号。该文章一旦在本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使用,申请人在申请晋升更高一级职务时不得再次使用。
2.申请人应提交任现职以来至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正式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或以本人为主获得的教学科研成果或奖励;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以执行期计算,即科研项目执行期的开始时间应为任现职以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人文社科类项目执行期的开始时间以立项时间为准)。
人事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