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21年申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材料的工作已经开始,请将你单位截止到2021年8月底以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单汇总,并填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册》(单位汇总)及《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个人填写),于3月23日之前将两份表格纸质版及《名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已领过证书的人员请勿再次申报。
(2)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是指在教育部门工作的年限,此前在其它单位工作的年限不计在内。
联系人:杨丽新 联系电话:85358163
邮箱:rsczjk@sqdhcn.com
人事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