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3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统计和证书发放等工作,请截止到2023年8月底之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需报送的材料:
1.《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册》(2023年)(附件1)。
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请注意不要改变表格样式。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3月7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上述材料发至邮箱shangxybgs@sqdhcn.com。
三、注意事项:
1.已领过证书的人员请勿再次申报。
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是指在教育部门工作的年限,在非教育部门工作的年限不计在内。
附件1:《附件1: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册(2023年).xls》
附件2:《附件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doc》